强化检察能动履职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11-28 19:10: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枫桥经验”作为检察机关的“传家宝”和“金名片”,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巨大的现实作用。近年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法律能动履职,围绕“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持“人民主体”的核心价值,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充分践行“枫桥经验”,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12309检察服务职能,畅通民意渠道,认真解答群众法律疑惑,最大限度为民解忧,不断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中与检察职能密切相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信访渠道,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每件群众信访粘贴条形码,颁发“身份证”,录入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实现群众信访“网上受理流转、网上跟踪督办、网上回复答复”一网通办,确保“件件入系统、件件有回复、件件有下落”。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加强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清理排查汇总工作,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息诉息访。

二、坚持以理服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多元施策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运用检察听证办理疑难信访3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多方参与,督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可感受。创新在信访场所常态化开展简易听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

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优化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救助人数、救助金额连年大幅增加,近年来,共救助困难当事人32人,发放救助金额52.5万元,有效缓和了社会矛盾,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三、坚持依法监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切实树立“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严格坚持 “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积极实施“刑事和解”程序,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充分体现我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之“宽”,极大彰显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特质作用。严格落实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认罪认罚适用率逐年提高,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制度,引导案件双方当事人尽量达成和解,做矛盾双方当事人的“愈合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紧盯重大案件、重要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1件,以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诉源治理,达到监督一件、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四、坚持诉源治理,延伸检察职能,将检察力量下沉到最基层

发挥检察机关诉源治理中转站环节,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积极探索跨民族区域诉源治理模式,把法治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让每一个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公平与温暖。坚持“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办案前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在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专项工作中,对7件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立足解决问题,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全部息诉息访。

持续开展政法干警进村居活动,检察干警化身“传声筒”,创新普法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检察职能,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创新“普法+化解社会矛盾”模式,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利用乡镇赶集近距离贴近群众的机会,普及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时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用真实案例释法说理的方式助力青少年提升法律意识,提高防范侵害的能力。

​                                                                                 会同县人民检察院  谢鹦子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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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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